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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4-02-24 14:57:00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22日在赤峰市第六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上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秀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求真务实,团结进取,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围绕大局,保障民生,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把做好检察工作同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立足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制定出台《全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指导意见》,引导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大局履职尽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融合度,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商业贿赂犯罪,深入全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对8个“全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296个“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堵塞了项目管理漏洞。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重改进执法方式,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保护改革者,支持干事创业,切实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
    多措并举保障民生民利。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51人、提起公诉154人。及时办理巴林左旗王晓伟等4人销售有毒食品案,宁城县马格桃等23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有效防止了大批“毒羊肉”、“病死猪肉”流入市场,切实维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立案查办涉及各种惠民补贴、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保障等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57人,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深入开展“检察大走访”和扶贫济困活动,为贫困户捐助款物10万余元,资助贫困学生27名,帮扶留守儿童12名,为贫困村协调打井、修路等专项资金290余万元,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地为群众办急事、解难事。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效发挥批捕、公诉两大职能作用,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32人,提起公诉3847人,批捕准确率、起诉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成功办理刘海龙特大贷款诈骗、张桂芝故意杀人等7件在全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白音通拉嘎挪用资金、乌力吉故意伤害等4件被境外多家媒体(网站)进行恶意报道意在激化民族矛盾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386人,不起诉305人,其中特别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保护,坚持少捕慎诉的原则,不批捕77人、不起诉5人。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重点环节释法说理机制,认真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刑事赔偿制度,切实做好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建立健全“信、访、网、电”一体化接访机制,变被动接访为主动约访,实行检察长带案下访,妥善处理控告申诉案件171件。针对元宝山区美丽河镇四家村村民群体信访事件,元宝山区院主动将信访群众请到检察院,及时对其反映问题进行梳理解答,平复了群众情绪,维护了地区稳定。申诉案件明显减少,与去年相比,全市受案数下降18.2%,市检察院受案数下降82.6%。
    积极推进社会依法治理。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对全市2095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监督检查,纠正脱管、漏管36人。推行未成年犯罪档案封存、附条件不起诉、案后帮教等制度,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依法保护。宁城县院在办理在校高三学生赵某涉嫌盗窃一案时,经征询被害人、公安机关意见,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同时进行为期6个月的考验帮教,帮助该同学顺利通过2013年高考。深入研究办案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87份,帮助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成立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开通互联网监控端口,指定2名兼职网评员,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保持联络,认真做好涉检网络舆情的监督、预警和快速处置工作。
    三、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既打“老虎”、又打“苍蝇”的反腐败工作部署,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反,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
    办案力度不断加大。克服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的困难和阻力,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作用,积极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集中开展办案攻坚活动,端窝、挖串,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各项业务指标均达历年最好水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84件128人,同比人数上升29.3%,其中大案67件108人、要案4人,大案比率79.8%,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36.07万元;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37件51人,同比人数上升64.5%,其中重特大案件23件,重特大案件比率62.2%,同比上升34.2个百分点;所办职务犯罪案件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轻刑化现象明显好转,实刑判决56人,其中量刑3—10年24人、10年以上7人、无期徒刑1人。
    办案领域不断拓展。采取并案侦查方式在13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背后挖出贪污、受贿、行贿、挪用特定款物等犯罪行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将反渎职侵权工作延伸到金融、交通、工商、住建等多个领域,除传统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外,首次立案查办了挪用特定款物、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等犯罪。
    职务犯罪预防扎实推进。与58个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提出检察建议192份,开展警示教育394次,举办法制讲座203次,创建“无职务犯罪单位”10个。积极推行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工程招投标的必经程序,全年受理查询5729次。翁旗院在对乌丹城区外环路工程建设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发现黑龙江北琴海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存在行贿犯罪前科,及时建议交通运输部门取消了该公司的投标资格。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被市政府评为“优秀社会成果奖”三等奖,市检察院制作的《镰》、《祸从口入》、《廉与腐》3幅海报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廉政公益海报”,元宝山区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被评为“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强烈期盼,抓住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利时机,加强新增监督职责的实践探索,不断强化法律赋予的各项监督职能。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26件,追捕漏犯86人,追诉漏犯68人,追诉漏罪42件。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违法99次,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违法25次,已全部纠正。提出刑事抗诉2件5人,其中1件1人已有抗诉结果,被法院发回重审。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审查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案件1819件、假释案件138件、保外就医52件,纠正提请减刑不当18件、假释不当21件、保外就医不当2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6件,依法建议办案机关改变强制措施54人。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违法决定刑罚变更执行案件1件4人,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46件,提请抗诉51件,提出抗诉24件,提出抗诉案件法院改判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法院采纳8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45件,采纳29件。办理督促依法履行职责、支持起诉案件27件,采纳26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4亿元。
    强化法律监督保障工作。两级院投资1238万元,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网上办公系统正常运转、网上办案系统上线运行。设立独立的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理案件4508件,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94人次,安排阅卷385次,“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充分发挥检察技术部门的专业优势,进行检验鉴定131件、文证审查 527件、技术协助180件,为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继续强化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切实发挥警务保障作用。全年提押犯罪嫌疑人485人次、看管犯罪嫌疑人873人次、参与搜查40人次、协助追逃18人次、执行监视居住456人次。
    五、强化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按照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建设要求,抓党建带队建,强素质树形象,努力打造一支党性原则强、整体素质高、纪律作风好的检察队伍。
    落实制度建设坚强领导班子。对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条标准,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创新开展党内民主生活,着力提升班子成员的决策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自律能力,努力打造善于领导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强化素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继续完善检察职业道德自律机制,成立检察官文联,开设检察干警大讲堂,实施年轻干警“AB岗”工作制,强化岗位练兵,坚持从优待警,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1名干警被评为 “全国优秀公诉人”,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 1 名干警被评为“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1名干警被评为“内蒙古最美基层干部”;另有7名个人、2个集体受到国家级表彰,47名个人、46个集体受到自治区和市级表彰;年内104名检察干警提升了职级待遇。
    强化指导夯实基层基础。结合两级院领导班子换届实际,加大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和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力度,认真开展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健全完善对基层院考核考评体系,推行法律监督触角向下延伸工作模式,搭建为民服务平台,建成40个基层检察室,进一步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敖汉旗院和1名基层院检察长分别被自治区院推荐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和“个人一等功”参选单位和个人,现已公示;元宝山区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荣获第五届“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市委政法委、元宝山区委专门印发文件分别开展向市检察院和元宝山区检察院学习活动。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联络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检察院开通电子联络信箱、搭建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动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针对“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3项审议意见,及时制定方案加以落实。两级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工作16次、座谈13次,面对面地征求意见和建议。喀旗院、巴林左旗院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庭审观摩,敖汉旗院、红山区院邀请代表、委员、律师及其他行业人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用直观形象的方式宣传检察职能,接受监督指导。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初核案件5件、谈话提醒12人次,及时解决了检察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苗头性问题。严格执行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制度,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办案工作的监督。认真开展检务督察、案件质量检查和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及时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整风肃纪和警示教育活动,严管队伍、规范办案、厉行节约,全年会议数量同比减少57%,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41%,公车费用同比下降12%。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得到了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重视,得到了政法各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有力配合,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13年,全市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发展、跨上了新的台阶。但是,应该看到,检察队伍在工作理念、执法观念上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服务大局水平仍然不高;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还需加强;“两法”修改后,法律赋予的新职能、新措施还没有很好地运用起来,诉讼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仍有薄弱环节,个别检察人员还存在着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甚至贪赃枉法等问题。对此,我们将以更加清醒的认识、更加务实的态度,认真研究解决。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平安赤峰、法治赤峰建设,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理念、能力、机制建设为关键,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个年”活动为载体,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要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全市检察机关向当地党委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和报告年度工作制度。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履行工作职责,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二是要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批捕、公诉职能作用,着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全面加强和规范法律监督,妥善处理维稳和维权、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是要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检验标准,自觉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贯穿于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和全过程。
    四是要牢牢把握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岗位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守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和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筑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和规范监督的业务根基。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力度,以最坚决的行动严惩司法腐败,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五是要牢牢把握检察改革的重点和进程,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按照上级院安排部署,正确把握深化检察改革的方向、目标和重点,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深化检务公开,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关键环节的刚性监督,让执法办案看得见、信得过。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奋发进取的精神和扎实有效的举措,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保障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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