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5-04-22 10:32:12
案件管理办公室受理审核手续。张瑞华 摄
律师正在阅卷。 张瑞华 摄
正义网赤峰4月21日电(通讯员 张瑞华)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案件管理办公室以最高检《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公布实施为契机,遵照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案件信息公开要求,多措并举开通、畅通服务渠道,方便律师执业,规范律师接待行为,正确履行工作职能,弘扬检察正能量。
该院开通“一站式”服务方便律师执业。该院充分利用电话、手机、微信、微博、案件查询终端等通讯技术设施,开通多渠道联系方式;尤其是利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推行网上案件绑定查询制度。实现当面接待、网上预约、通讯预约、代为查询、自主查询等多形式、多角度工作机制,将选择权交给律师,方便予以律师。案管办审查律师提供的委托、证明手续时,依法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查询案件信息、阅卷、会见承办人等诸多事项。
同时,该院制定“两项制度”约束人与事。该院先后制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细则》、《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流程》,明确规定了检察接待人员和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工作程序等具体事项,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制度保障。
该院还努力实现“三个到位”优化律师接待环境。该院设立专门的场所来接待律师,落实专职接待人员全天在岗,并配备复印机、电脑、打印机、饮水机、桌椅笔墨等办公设备,实现“场所到位、人员到位、设施到位”,为律师提供舒适、安全、规范的接待阅卷环境。
此外,该院培养“四有心人”弘扬检察正能量。依托“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教育活动,该院建立工作反馈机制,以畅通律师意见反映渠道,提高检察干警的服务水平和能力;执行“日分析、月总结、年考评”制度,狠抓队伍建设,意在培养一支“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德”、“心中有戒”的高素质案管队伍,杜绝冷、横、硬、推现象,积极塑造“心正、身正、公正”的阳光检察队伍形象,确保律师接待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