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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检察院:砥砺奋进守初心 提质增效显担当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2-12-15 16:55:00


  
阿鲁科尔沁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鲍 杰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集中展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伟大历程和辉煌成就,学习好、领悟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是首要政治任务,也是长期政治任务。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学深悟透精神内涵。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等重要文件,不断完善“1+3”党建特色品牌,激发党组织创优活力,用“党建红”引领“检察蓝”。结合检察工作的历史发展变革,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自觉践行“三个务必”,以“六个必须坚持”为指引,更好跟上、适应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更高要求,为推动阿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凝心聚力能动履职。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又一次了赋予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更高履职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部署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更高站位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努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把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做强、做实、做好。按照“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新要求,打造具有阿旗特色的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坚定落实旗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一个目的地”发展定位,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落实好“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持续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提升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水平。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切实增进民生福祉。要深刻领会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坚守为民初心。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统筹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的对立面,持续抓好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整治“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趋利性跨区域执法、滥用强制措施以及涉企业案件久拖不决、久结未执”等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加大产权和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力度,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创新驱动发展。继续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抓牢抓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切实担起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更高要求的更重责任。

  四是锤炼优良作风,锻造过硬检察铁军。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更深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结合本院实际,不断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切实优化考核结果运用,有效激发司法内生动力。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以坚强定力、务实举措,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把严管厚爱落细落实,努力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铁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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